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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陽: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07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514,861,200元整,共銷除股份51,486,12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972號函核准;並奉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2年8月8日園商字第10200238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亦已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9月4日臺證上一字第1020018239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2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於民國102年10月3日起至102年10月16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在新股上市買賣時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應換發之舊股票:歷年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205,289,4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52,894,800元整。(二)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51,486,12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514,861,200元整。(三)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153,803,3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38,033,600元整。(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五)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2年10月17日(星期四)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2年10月17日)後,股東持現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四)換發地點: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2年10月17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予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金額低於50元且無匯款帳號者,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五、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未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特此告知各股東。詳細作業情形,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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