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預估103年度中央政府舉借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為5兆4250億元,占前3年度GDP的38.7%,尚在公共債務法規定中央債務上限40.6%範圍內。不過立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已超過未償餘額預算數已逾債限的90%,應依法向立院提出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否則有迴避新增債務不得超過上年度舉債額度的限制。
報告指出,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攀升至5兆餘元,未償債務餘額已瀕臨法定上限,若列計潛藏負債,估計約為15兆2797億元以上,政府未償債務餘額,早就超過公債法的舉債上限,其中攸關軍公教退休金的政府隱藏性負債,就占去一大半。
預算中心還預警,中央政府頻繁提出「排除債限」的特別預算,包括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水患治理特別預算、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等,自89年度至102年7月底,舉借了1兆4496億元的債務,無疑又使債務迅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