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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證述不實 馬將面臨七年刑期

自由時報/ 2013.10.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上週針對黃世銘涉密案,發動首波傳喚動作,總統馬英九不僅出庭作證,也同意具結,也因此,馬的證詞日後會被嚴格檢視,一旦證述不實,將會被依最重可處七年的偽證罪究辦;另外,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尚未偵結的案情,馬現雖有元首的刑事豁免權「保護傘」,不過,日後若檢方認定馬是黃世銘洩密案的共犯,馬卸任後仍會被追訴洩密罪責。

卸任後仍會被追訴罪責

熟悉偵查實務的人均知,證人具結後,即暴露在高度法律風險下,因黃世銘在八月卅一日及九月一日,兩次單獨面見馬,兩人上週同時間隔離應訊,也針對見面的過程各做了筆錄,檢方未來勢必會逐字按句推敲兩份筆錄字面上及字面下的含義,找出不合理處。

馬已具結作證,檢方若發現雙方說詞不一,極可能在近日再度傳訊黃、馬兩人,甚至當庭對質,從中找出破綻。另外,北檢目前主要是鎖定黃世銘有無涉及洩密,作為最主要的調查重點。

不過,馬英九究竟有無涉及洩密罪,也要分成兩個層面來看,第一、黃世銘八月卅一日主動前往總統官邸報告,若馬早知是刑事偵查秘密,仍接受報告,事後又找來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談論報告內容,此時,馬恐變成洩密罪的共犯,但此部分要有主觀的犯意,才會構成。

另外,九月一日,馬又找黃前往報告案情,若檢方認為,馬已知是刑事偵查秘密,此舉有刺探偵查中的秘密之嫌,恐構成教唆洩密罪。

不過,因馬是現任元首,依法除內亂外患罪,有刑事豁免權,任內不得追訴,檢方若認定馬涉不法,也只能等他卸任後再行追訴。

值得一提的是,馬英九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又具有哈佛法學博士學位,還當過法務部長,理論上,應知悉偵查實務流程,檢方在形成心證時,應也會把此特殊背景考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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