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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你家的小孩被記警告了嗎?

立報/本報訊 2013.10.03 00:00
■林建能

操行不重要?嗆縣市長首長的、嗆馬總統的,要人家下跪、丟人家鞋子,這是課外活動嗎?如果你是老師,該怎麼給學生打操行成績?事實上,不是只有市長問,大家都會問:「學校、老師是這樣教你的嗎?」

另外,台師大日前宣布開國內大學先例,廢除操行成績評量,引發熱烈討論。作為父母或老師的你,是否也對世代價值觀的差異感到疑惑?其實,世代間的校規和品格教育,都需要思考是否違背了最初的教育價值。

贊成或反對者的觀點,都有其思考依據。大學生認為「分數決定品格很奇怪」,導師打操行分數,未必清楚學生行為,只是表面功夫,甚至被當成權威、控制學生的手段。全家盟憂心,討好學生,別教出一堆「校寶」。企業界則認為,人格養成「證據」,這是學生的求職利器。

操行成績多少反映學生人格教育養成,不過,評量方式,的確有隨時代改善的必要。否則學生是否在中學階段,一不小心就會觸犯校規呢!從以下的新聞報導可窺知一二!

屏東中正國中禁穿隱形襪,一週沒收7袋,你認為違規的學生人數比例會少嗎?台中女中最新公告校園行為規範,包括在校時都不能脫下鞋子,走路不能並排,一度要將校園貼上膠帶分區,紅區不能逗留並禁放物品。另外,有學校很重視服裝儀容整齊,若穿錯制服達一定次數,也會被記警告。如此的規定,學生在校不違規可能都很難!

另外,參加不良幫派組織者,記大過。賭博,吸食或注射違禁品者,記大過。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留校察看或轉學。是的,你沒有看錯。根據桃園縣振聲高中最新出爐的校規,學生若製作或散發未經校方核准的文件,可能遭受的懲罰,竟然比參加幫派、吸毒更重,而且,隨時會被「輔導轉學」,外界批評此舉侵犯言論自由。

學校對學生的生活教育都訂有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在校務會議中通過才實施。但是,國小學生很少聽說有被記警告或記過,到了中學學生無可避免必須面對被懲處的壓力,差別在於國中除了上述辦法外,外加了「校規」,校規是完美主義的規範,希望所有的學生都是好學生,都具有品德涵養,背後有其理念和價值。

不可否認,校規在國中現場是教師維護教室秩序、管教學生有其必要性,我們也不願將國中教師的管教武功盡廢,造成教學困境;但必須思考對於不合理的校規是否有修改的必要呢?

品德教育重視內在涵養,從外在榮譽制度和典範學習內化成自己的行為準則。教育的可貴在於容許學生犯錯,老師的重要職責是影響學生,讓學生學會思考、解決問題和與人互動。

如果動不動就觸犯校規,是否能培養學生的榮譽感,我對此存疑。雖然目前有「銷過」的機制在,但是違規行為和獎勵行為的比例問題,也值得探討。

目前部分中學校規存在問題有3大類:

一、獎勵與懲處的比例問題:獎勵是針對少數菁英學生,處罰卻涵蓋所有學生,造成獎勵不易,懲罰容易的不公平現象。

二、懲罰的比例原則問題:作業抽查沒有訂正一次記警告一次,三次就變成小過,與犯其他嚴重校規被記小過的行為比較,是處罰重了點。

三、「銷過」與榮譽心的不同:學生犯錯如果都以記警告或記過懲處,容易形成麻痺效果。第一次記過學生會緊張,家長會在意,但是第二次記過時,就好比汽車第二次A到,比較不會心疼(破窗效應),當記三次記過時,可能對學生而言,是另一種光榮的象徵(學生的次文化),追求良善規範的榮譽之心,可能漸漸消失。

雖然部分學校有上述現象,但學校是學生生活中最重要的地方,教育的作為,應對學生產生正向的意義。

筆者認為,因應世代間價值觀的變化,在中學運用3個方法,可以化解爭論。

一、符合民主程序,檢視現行校規中不合時宜的部分,進行修正。讓學生、家長充分交換意見,讓學生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心甘情願遵守校規。

二、容許學生犯錯,教師發揮正向影響力,肯定教育的價值,從無知到知曉,遷過向善,陪學生走過充實的青春。

三、回歸教育的本質,培養學生自主管理能力。台師大操性成績都可以討論廢除,髮禁都已經廢除,學校場域中有爭議的校規是否也該檢討。什麼是有爭議的校規?可以和學生、家長交換意見,以榮譽制度培養學生的自主管理能力。

(新北市北大國小校長,校長小革命專欄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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