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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進一步開放DBU人民幣衍生金融商品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10.03 00:00
金管會今(3)日宣布,外匯指定銀行(DBU)人民幣衍生金融商品將進一步開放,將得以辦理各種組合交易,並可以人民幣、外幣及台幣計價或交割,且也能連結寶島債及大陸地區股價ETF。

金管會指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人民幣在臺灣地區的管理準用「管理外匯條例」規定,金管會也在今年1月30日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DBU辦理涉及兩岸衍生性金融商品,屬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的管理,可逕向央行申請許可,央行也已發函規定DBU辦理衍生性人民幣商品範圍及申請程序。

為因應業者業務需求,銀行公會向金管會建議進一步開放DBU辦理人民幣商品範圍,經金管會函轉中央銀行請該行進一步研議開放,中央銀行外匯局已於102年9月14日函DBU,就目前已開放辦理之純外幣或人民幣匯率、利率及股權類商品,進一步開放得辦理各種組合交易並得以人民幣、外幣或新臺幣計價或交割,及開放得連結寶島債及大陸地區股價ETF,DBU得依應注意事項第7點及中央銀行外匯局規定辦理。

金管會表示,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進一步開放,可增加銀行商品設計彈性,並提供多元化人民幣商品,符合該會積極推展「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及「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方案」之目標,並有利於配合推動「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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