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彭姓通緝犯在逃亡期間為籌措「跑路費」,與王姓、陳姓、鄭姓等友人共謀結夥搶劫,今年3月間前往苗栗縣竹南鎮某科技公司倉庫的地下賭場行搶。
案發當天,彭男等人攜帶刀械、手槍及霰彈槍等槍械,並駕駛懸掛改造車牌的贓車抵達科技公司,先闖入警衛室制伏2名保全,隨即衝進倉庫的地下賭場,朝天花板開槍大喊「不要動,兄弟跑路,把錢交出來」。
在場賭客聞聲慌亂逃竄,警衛室裡1名保全也趁隙逃跑,負責留在警衛室看守的王姓男子一時氣憤打破玻璃,右手遭割傷,在現場留下血跡,成為警方後來採證破案關鍵,循線逮捕4人。
法官審酌被告4人均未滿30歲,正值青壯,非無謀生能力,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結夥持槍械、鐵棍等強盜財物,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今天依加重強盜、竊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分別判處7年5月至8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