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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告全關連 關廠工人赴法院遞狀

客家電視台/ 2013.10.03 00:00
【楊以諾 苗栗】

勞委會去年開始,針對10多年前,因工廠惡性倒閉,而請領促進就業貸款的關廠工人逾貸戶,提起民事訴訟,日前桃園地院簡易庭,認定這起案件屬於公法契約,勞委會的求償時效早已過期,全國關廠工人連線,3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苗栗地方法院遞狀,希望能比照桃園地院的判決先例,還給關廠工人一個公道。

「還我棺材本、還我棺材本,法院還公道、法院還公道。」

20多名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民眾,前往苗栗地方法院,針對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爭議表達訴求,聲援學生以行動劇方式表明,勞工與勞委會之間的債權,若屬私法,勞工就得籌錢還債,若屬國家與人民之間的公法,因公法契約請求權時效只有5年,已耗時16年的關廠工人案,幾乎可以確認工人免還款,因此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希望苗栗地方法院能比照,桃園地方法院102件判決先例,以公法案件送審。

律師 邱顯智:「其實只要苗栗地院,也比照桃園地院的作法,就是說把它裁定為公法的話,勞委會是不會抗告。」

對於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訴求,苗栗地方法院表示尊重,同時表明一定會依法審酌。

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 李太正:「我想本院的法官,一定會參考像桃園地院的裁定,依法予以審酌,來做出判斷。」

關廠工人案,究竟為民事私法借貸關係或是公法契約關係,9月底有立委以臨時提案,要求勞委會釐清、研議,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也曾表示,尊重個別法官,對案件管轄權的認定,因此勞委會將不提抗告。全關連指出,目前苗栗地院共有40件相關案子,其中1件為工人敗訴,今天共遞交24件陳訴狀,其餘15件目前都在審理中,希望在桃園地院裁定,相關102件為公法案件前例下,讓這場勞工貸款爭議順利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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