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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派遣薪資逐步調高

中央商情網/ 2013.10.03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3年10月3日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主計總處統計顯示,101年派遣勞工平均薪資3萬4989元,較98年成長11.92%,薪資已逐步調高。

人事總處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1年度人力運用調查報告指出,公、私部門運用臨時性及人力派遣工作者平均57萬4000人。政府運用派遣勞工數上限1萬5514人,僅占2.7%,並非勞動派遣市場的主體,也無法影響整體勞工薪資。

人事總處說,派遣勞工薪資隨業務繁簡不同而略有差異,近4年平均薪資成長高達11.92%。依勞委會100年「職類別薪資調查」資料,財務、經濟及投資分析研究人員(新台幣6萬1117元)、會計助理員(7萬5583元)、會議及活動規劃人員(5萬561元)及法務人員(4萬4940元),派遣勞工的薪資會隨業務性質而有所差異,並非整體都呈現低薪化情形。

人事總處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101年派遣勞工平均薪資3萬4989元,較98年(3萬1262元)、99年(3萬2509元)及100年(3萬4291元)的平均薪資逐年成長,與98年相較成長率達11.92%,顯示派遣勞工薪資已逐步調高,並改善過去派遣低薪化現象。

人事總處說,國內勞動派遣尚無法制規範,為避免影響現有派遣人員權益,人事總處除透過管制各機關運用派遣人數,從最早的1萬5514人,已經下降至1萬223人外,並研訂「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人事總處指出,多次與派遣勞工訪談結果,派遣人員表示,公部門並無廠商苛扣薪資、剝削派遣勞工等情形;且多數人員滿意現行工作待遇及勞動條件,暫時沒有考慮轉換工作性質。

人事總處說明,全面禁用派遣,改以政府自行僱用,將可能使現有派遣勞工工作權益受損,並有規避總員額法及立法院決議之虞:現階段要求政府機關全面禁用派遣勞工,目前1萬多名派遣勞工的工作權將立即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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