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下議院通過具爭議防範犯罪法案

中央廣播電台/季 平
12 年前
經過激烈辯論,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今天(3日)通過防範犯罪法案(Prevention of Crime Act),對於其中有關警方可以未經審判就扣留嫌犯長達2年的條文,反對派擔心會遭到當局的濫用。

在下議院獲得通過後,防範犯罪法案還必須經過國會上議院和憲政上最高統治者的認可,才能付諸實施。一般預料,法案可望在接下來的這兩個階段順利過關。

馬來西亞反對派領袖與國際人權活動人士批評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的政府,廢除內部安全法和驅逐法還不到2年,就推動防範犯罪法案。

納吉則是辯稱,為了打擊組織型犯罪,修法是必要之舉。他保證,不會有任何一名馬來西亞人會因此而受害,當局將會遵循明確的程序,不會為了政治目的而運用這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