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支票報案 查出妻為賭債竊用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3日電)張姓女子向姪女簽賭欠債,怕續賭遭拒,竊取偽造丈夫支票,作賭債擔保,張夫因支票遺失報案追出實情,張女今天被判緩刑。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38歲的張女沉迷簽賭六合彩,向當組頭的姪女簽賭而積欠賭債,擔心續簽會遭拒絕,去年間,在住處偷走丈夫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支票,擅自使用公司及丈夫的印章,填寫2張支票,面額共新台幣100萬元,並將偽造支票寄給姪女,作為擔保。

張女的丈夫發現支票本內的支票編號出現跳號,而辦理遺失票據申報,姪女也因支票已掛失止付,而無法獲銀行付款。

全案經張夫報警追查,才發現實情。台中地院以張女偽造支票給親戚作賭債擔保,未流出到善意第三者手中,對市場金融秩序危害尚低,酌減其刑,且張女已獲丈夫及姪女的諒解,達成和解,張夫已撤告等理由,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張女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並賠償姪女60萬元損失。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