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下午協商將先討論是否邀江宜樺上台報告議題,隨後轉移其他場所討論國會改革議題,釐清立法院各種體制問題,讓職權不致混淆,為國家進步、提升台灣民主,有效改革大家都要接受與支持。
媒體問及目前已有35名立法委員連署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倒閣案;王金平說,依立法院相關規定,在野黨要提什麼都尊重,但最重要是提案後,在立法院院會表決不容易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10天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此外,媒體問及有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認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及江宜樺應負起政治責任;王金平說,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