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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泉仁婚變案 法官勸撤告 回歸離婚官司

中時電子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2013.10.03 00:00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見圖,本報資料照片)豪門婚變案,李晶晶指王泉仁和TVBS女主播李文儀外遇,向2人各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2日首次開庭。法官認為雙方引發訴訟的關鍵,在婚姻關係如何維持,力勸撤告,回歸離婚官司解決相關爭訟。 王泉仁和李晶晶的官司,除本案外,還有王訴請與李晶晶離婚訴訟,及以遭妻子毆打及妻子不實指控外遇為由,求償400萬元另兩件官司。李晶晶律師表示,如果王泉仁願意撤告,她們也願考慮撤回本件訴訟。 本案歷經3次調解不成後,北院昨日開庭審理,男女雙方都委由律師出庭。王泉仁的律師以事涉隱私,且會有媒體在場,要求不公開審理。但李晶晶的律師反對,還在庭訊前,將李握有100年8月中旬,王泉仁與李文儀在英國倫敦街頭牽手並行的關鍵照片,呈堂當作證據。 在近20分鐘的庭訊中法官花了近半時間,力勸雙方撤回離婚官司以外的訴訟。 法官表示,雙方的爭訟,應回到真正的問題本位,就是婚姻關係如何維持,會從離婚官司延伸出相關訴訟、又希望不要公開審理,卻告這麼多?希望雙方斟酌是否要延伸這麼多官司,回到離婚官司去解決。「以和為貴,否則媒體還是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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