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宇昌案 何美玥反駁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日電)監察院調查宇昌案,今天糾正行政院及經建會。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晚間發聲明指出,監院執意扭曲事實,她深表遺憾。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民國96年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後,擔任宇昌生技公司董事長。在蔡英文卸任前,當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美玥以「極機密」文件給當時的正副院長蘇貞昌、蔡英文,簽准國發基金投資宇昌,遭質疑有弊端。

監察院認為,「國發基金投資宇昌公司案」有諸多缺失,今天通過監委葉耀鵬、馬以工、馬秀如及李復甸提案,糾正行政院及經建會。

何美玥晚間透過律師高涌誠發聲明指出,監察院無視相關證據資料,以及她先前詳盡的說明,仍執意扭曲事實,發表錯誤百出的調查報告,她深表遺憾。

何美玥強調,是經蘇貞昌同意國發基金在2000萬美元的範圍內參與投資,完全符合規定,並無所謂「冒用」蘇貞昌大簽作為「專案核准」憑據,監察院的說法,令人錯愕。

她說,監察院調查意見,誤認宇昌案對國發基金的投資不利,這是錯誤;監院指責國發基金投資案作業有諸多缺失,也多與事實不符。

何美玥說,監察院糾正案的調查意見,有諸多錯誤不實,顯然已損及她的名譽,她甚感遺憾,因此發表聲明予以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