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符合要件便是合法監聽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12 年前
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2日)與媒體茶敘,席間針對監聽調查小組以及監聽案提出看法。羅瑩雪表示,法務部會盡快釐清事件,給社會交代;她也說,偵查單位只要是符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要件,就是合法的監聽。至於出現0972號碼監聽錄音出現空白,她表示在監聽科技部分,偵查單位有必要加強訓練。
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後,今天(2日)首度與媒體茶敘,媒體對於法務部因為監聽風波所成立的濫權監聽小組提出不少疑問。羅瑩雪指出,接下來小組會密集調查,希望盡早釐清事件真相,給社會交代。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則指出,3日白天將進行閱卷,晚上就會集中調查。陳明堂說:『(原音)初步溝通結果,因為要為了爭取時間,原則上以國會監聽這塊為優先處理,如果涉及其他跟通訊監察有關的,再做配合處理。』
媒體進一步追問,如果檢察機關非法監聽國會,該負哪些刑責?羅瑩雪也透過舉例說明,合法監聽的前提是必須符合規範。羅瑩雪說:『(原音)假設有犯罪集團利用國會總機電話犯罪,規模也很大,到了符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必要監聽總機的程度的話,那也是依法監聽,當然這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所以法院也會依照這條件去審查,符合這些條件就是合法監聽,不符合就是非法監聽了。』
針對監聽0972電話出現錄音空白,甚至特偵組與調查局有說法不一的情況,羅瑩雪認為,從此案例來看,未來偵查人員確實有必要針對監聽科技加強在職與養成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