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表示,民進黨以「毀憲亂政」為由,要求江宜樺必須先道歉才能進行施政報告,今日又以「監聽國會」為由,要求必須先道歉;行政院對於這種「道歉才能上台」的議事杯葛手段無法認同。
政院指出,因為憲法增修條文明確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之責,而立法院則有進行質詢之權,反對黨不應該以霸占主席台的方式癱瘓議事。立法委員若對政府施政有任何批評指教,自然可以在總質詢時提出,但沒有理由要求行政院必須為特定事項道歉,才同意進行總質詢。
江宜樺表示,雖然立法院已超過9月底前聽取施政報告的期限,但行政團隊仍將依憲法規定,應邀前往立法院進行報告,至盼反對黨勿持續以這種方式杯葛。
同時,行政院為推動國家重要政務,扭轉國家競爭劣勢,將更加積極規畫並推出各項振興經濟的施政,以不負國人付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