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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維聯科:公告本公司102年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01 00:00
一、本公司於102年06月2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415號函核准;復經台北市政府102年8月28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7071800號函准予減資變更登記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8月30日證櫃審字第1020022254號函核准在案。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普通股股票,計43,494,837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總金額共計新台幣434,948,370元。2. 本次減資新台幣334,948,37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3,494,8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77.0087654%。3. 減資後換發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1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4. 本次減資銷除股票及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770.08765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予該股東(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以該收盤價洽特定人認購。5.新股票上櫃日:民國102年10月11日。6. 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 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三、換發程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二)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四)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四、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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