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89年間,王男(現年41歲)原在新北市土城區某補習班擔任數理老師,結識補習的國中少女小美,後來王男至北市開設補習班,91年,升上高中的小美到王的補習班諮詢課業與生活問題,未料,遭王男以手指性侵。
事後王男道歉請求原諒,小美未報案,但王男卻於同年12月初,又將她強壓在家教班客廳地板性侵得逞,小美因此罹患精神疾病,每當發作時,常大喊「不要過來!」經心理諮詢師鼓勵,才於去年7月提告,離案發已過了10年。
王男向檢方自白犯罪,稱太喜歡對方才會忍不住;但王男又於法院審理時翻供,稱自白只是為了配合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