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法部:監聽案與美國水門案不同

中央社/ 2013.09.30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法務部對民進黨舉行國際記者會控訴監聽國會毀憲亂政一事,晚間也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特偵組是依法取得監聽票,與美國水門事件潛入他人住處安裝監聽器不大同。

民主進步黨主席蘇貞昌今天在國際記者會指出,監聽國會案毀憲亂政,民進黨要求總統馬英九應辭職下台負責。法務部晚間由政務次長陳明堂召開國際記者會,對民進黨相關指控提出說明。

陳明堂表示,特偵組聲請監聽電話前,皆依法定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向法院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與美國水門事件私自潛入他人建築物安裝監聽器,截然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陳明堂指出,馬總統上任以來,一再要求執法機關杜絕非法監聽,如有違反,一定依法究辦。馬總統當然絕無下令或要求特偵組監聽國會,民進黨任意指馬總統監聽國會,並未提出任何證據,絕非事實。

在實務上,監聽節費電話須依該電話的線數全部聲請,否則無法達成監聽目的。陳明堂說,特偵組僅聲請1線,結果未錄得任何內容,依常情判斷,特偵組當時應是以為「0972630235」是立法院配給個人使用電話,不知是立法院的節費電話。

陳明堂表示,國會的總機電話至少數十線,如要監聽國會,應該全部監聽,特偵組只聲請其中1支,而且30日監聽屆滿即未繼續,其餘同時聲請的多支則繼續監聽,初步了解特偵組並非以國會為監聽對象。至於這部分應負的責任,法務部調查小組會做後續處理。

陳明堂指出,這起事件源自特偵組於偵查其他犯罪時,發現有立法委員涉嫌關說假釋案件,於是循線對相關人員聲請監聽,所以這起案件純屬司法案件,與政治鬥爭無關。

法務部晚間舉行國際記者會,陳明堂以中文提出說明,並由傳譯翻譯成英文,服務國際媒體駐台記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