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2/09/302.公司名稱:京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次現金增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3751號函核准在案、減資於102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375號函核准在案,為配合減資作業之時程規劃擬將現增募集期間延長三個月。6.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辦理揭露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