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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指四人幫滅王計畫 王健壯:金溥聰不應提告

NOWnews/ 2013.09.30 00:00
記者廖文宏/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王健壯在天下獨立評論發表一篇專欄,文中提出金溥聰不應該告南方朔的三點理由,王健壯還表示關說案風暴引發的各項案外案,每一案都對馬團隊不利,馬英九連打縮小戰術的有限戰爭,都已左支右絀,遑論去打擴大戰線(例如控告南方朔)的無限戰爭?這麼簡單的道理,以策士聞名的金溥聰豈有不知之理?非告南方朔不可,只證明他頭殼壞去。

王健壯在天下獨立評論文中指出,關說案憲政風暴引發了一連串案外案,其中最不該出現的一個案外案,就是金溥聰決定控告南方朔。南方朔日前撰文指稱馬英九的「滅王計畫」早在今年八月過境紐約時,就已經與金溥聰密商決定,南方朔並以「四人幫」來形容江宜樺、羅智強、黃世銘與金溥聰在「滅王計畫」中所扮演的角色。

王健壯提出金溥聰不應控告南方朔的三點理由:

理由之一是金溥聰在美國多年,可曾聽聞像他這樣層級的政治人物有過控告專欄作家的前例?以歐巴馬為例,他從競選總統至今,右派媒體的名嘴與專欄作家,就不曾中斷過對他的各種惡意指控,其中包括他的出生證明造假;他並非美國本土出生;他是「臥底」的穆斯林;他身邊有個「死亡小組」,想透過歐巴馬健保謀殺美國老年人等等。這些指控無一不是誹謗,既「捏造事實」,又「懷有惡意」,但歐巴馬卻從未控告過這些「濫用言論自由」的人。

理由之二是金溥聰不但是公眾人物,而且是有高知名度與高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再加上他又有駐美代表身分,任何人誹謗他,他都可以立即召開記者會,或駁斥或澄清,何須,事實上也根本不須,以訴訟方式去「維護自我名譽」。一般民眾若名譽受損,因為訴冤無門,祇得告進法院。但金溥聰若被誹謗,卻有機會在報紙上澄清,也有管道在鏡頭前駁斥,並且足以達到「遏止惡質風氣」的目的,何須非進法庭不可?

理由之三是專欄作家之所言所述,屬於「意見表達」,與「事實陳述」之新聞報導,性質上大不相同,法律上也受到「合理評論原則」的保障。金溥聰是政治傳播學博士,在大學又任教多年,不可能不知道南方朔寫的是「專欄」而非「新聞」,作的是「評論」而非「報導」。

既知南方朔寫的是評論性專欄文章,金溥聰就該瞭解:「合理評論原則所保護者為意見或評論的陳述,不論意見或評論是多麼的荒謬或粗暴,不論其是好是壞或是不好不壞,不論其是不成熟的、輕率的或是不嚴謹的評論,都在保障的範圍之內」。這段話出自曾任大法官的林子儀教授所寫的一篇文章〈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障之新發展〉。

王健壯文末指出,在這三項理由之外,即使基於政治考慮,金溥聰也不宜提出告訴。所謂的政治考慮是:關說案風暴引發的各項案外案,每一案都對馬團隊不利,馬英九連打縮小戰術的有限戰爭,都已左支右絀,遑論去打擴大戰線(例如控告南方朔)的無限戰爭?這麼簡單的道理,以策士聞名的金溥聰豈有不知之理?非告南方朔不可,只證明他頭殼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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