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由台灣』連民眾的最基本的通訊秘密都不能保障,我們幾十年來的民主政治如何延續,這件監聽事件除了監聽檢察官,再由監聽檢察官延伸監聽檢察官的先生,然後又監聽監察官的十二歲女兒,至今沒聽到黃世銘的一聲道歉!更遑論要聽到黃世銘為這件自稱『不知情』的事件而下台!孔子說:『知恥近乎勇!』台灣民主政治數十年,竟然培養不出『知恥』的勇敢官員!
民主國家對於人民言論及通訊自由應絕對的保障,如果連代表人民最大權力機構的立法院都難逃監聽之害,那麼『民主』的存在有何價值?!要知道政府的權力來源是人民,執政者更應該對代表民意的最高機關『立法院』予以尊重,如今台灣發生比『美國水門案』更糟糕的事件!執政者還能用不知情來塘塞民眾嗎?民眾真的就如此愚蠢好騙嗎?!我們要求對立法院監聽的相關人員立即下台,並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