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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迎城隍 國家重要民俗

中央社/ 2013.09.28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28日電)金門縣「四月十二迎城隍」被文化部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正名為「金門迎城隍」,等公告後,明年祭典期間頒發指定證書。

金門縣文化局依據文資法,公告登錄「后湖卯年海醮、瓊林蔡氏家廟祭祖儀典、四月十二迎城隍、中秋博餅、金門風獅爺、普渡燈」6項民俗及相關文物為無形文化資產。

文化部9月召開「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審議重要民俗會議中,通過「四月十二迎城隍」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並正名為「金門迎城隍」。

迎城隍活動是金門最大規模宗教盛事,每年農曆4月12日城隍由舊金城遷治到後浦的前後1個月舉辦各項宗教活動,台灣與大陸福建的城隍爺、藝陣與陣頭也會齊聚金門遶境祈安。

文化局指出,目前地方政府登錄的民俗文化資產100項,但國家指定重要民俗只有10項,分別是雞籠中元祭、西港刈香、東港迎王平安祭典、白沙屯媽祖進香、大甲媽祖遶境進香、北港朝天宮迎媽祖、口湖牽水車藏、鄒族戰祭、東山碧軒寺迎佛祖暨遶境、花蓮縣豐濱鄉Makotaay(港口)部落阿美族ilisin豐年祭。

文化局表示,「四月十二迎城隍」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保存團體「金門浯島城隍廟管理委員會」;經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代表歷史性、特殊性具國家級位階,主管機關改為文化部,但仍會依文資法精神,充分尊重民間自主性,不會干預活動儀式進行相關事宜,並鼓勵維護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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