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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環保袋採購弊案 地院釐清發包細節

自由時報/ 2013.09.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彰化地方法院昨天再度開庭審理縣府環保袋採購弊案,傳訊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及包商黃四吉、馮啟峰以及涉案的縣府官員等人,不過庭訊的重點仍擺在環保袋發包的細節,所有出庭的被告全場都沒有機會發言。

昨天庭訊從下午一點三十分持續到晚間七點才結束,包括卓伯仲等多名被告都枯座被告席,院方傳訊多名證人,由檢方及辯方律師交互詰問,以釐清發包的程序及採購細節。

審判長葉明松首先傳訊環保袋廠商秉辰公司負責人以證人的身分到庭說明,證人表示,當初共有敞盛、歐都納、秉辰等三家公司競標,後來由他們(秉辰公司)以每個三十八.八元得標,但他們得標後,數量從七百萬個驟減到一萬個,算一算根本無利可圖便棄標。

秉辰公司負責人表示,雖然發包的數量很大,但他在中國有四間協力廠商,預期有能力在案子一○○年十一月開標後,隔年元宵節一定可如期交貨,但後來行政處訂出袋子內裡要有壓花以及布料具特殊規格等多項限制,發包數量一下子降到一萬個,他氣得寫異議書向縣府抗議未果。他說,為了標這個案子,他交了一百萬元的押標金,最後竟只能做一萬個,等於整個案子做完,他才拿到三十八萬八千元,這實在太不合理,後來他索性棄標,以保住一百萬元押標金。

此時,坐在被告席上的縣府前行政處長楊瑞美當庭駁斥證人說法。她說,這項採購是靠民間捐款支付,由於無法預測民間有多少捐款,所以開始數量訂得較少,「我可以發誓,有告訴秉辰,若未來有捐款,我們一定辦增購,只要你東西合格,我們歡迎你們再來投標」。但秉辰負責人表示,若依政府的採購法,增購的數量,也不可能達上百萬個。

在長達六個小時的庭訊中,審判長葉明松仍把重要擺在發包細節,訊問縣府前城觀處長田飛鵬以及法制處相關科員,所有出庭的被告枯座全場,最後審判長宣布下次開庭時間訂於十月十八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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