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當法官在法律判準上遲疑

自由時報/ 2013.09.27 00: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每位法官,在做任何裁判時,都在為人民心中的司法做出定義。涉及全國矚目的大案,涉及政治性的成分通常比例不低,尤其對社會是個教案。受眾很自然會評判:這個裁定再度增色並放大了法治做為公平正義最後防線的曙光,或者是,你尚未清楚展示,身兼執法與解紛的雙重角色,到底勇氣與專業夠不夠?

針對馬王政爭蔓延到法律戰,昨天的高院合議庭審判長以勸告雙方和解,決定擇期再審。和解是民事糾紛中,經常用以終止爭執的方式,若基於止爭息訟的潤滑與緩解,期盼藉由司法途徑解決政爭的大眾,絕對可以充分理解法官的用心。

但是,本案因國民黨不服地院裁定,已經抗告到高院,整起事件已經擾攘近月,不但造成國家的內耗,也已喧騰國際,重創國家形象。台北地院稍早若是以「平常心」准予保全王金平黨籍,高院若認為地院不是「平常心」或確為「平常心」,都有個結果,而後接受檢驗。

但若是高院合議庭本身不能「平常心」,這問題就大了,因為與其他個案最大的不同是:本案的核心問題是權力,若司法遇到了權力就出現遲疑,這是非常嚴重的「再強調」,強調了國人心中對司法原即為權力服務的陰影,果然是真實的。從社會影響層面看,若這種誤解加深,是不利的。

法官一旦坐上審判席,其一言一行都是示範,也揭露了其養成的背景。二○一三年在台灣,審判長引述其支撐兩造和解的最關鍵論述,竟出自中國五代俗稱布袋和尚的「插秧偈」,相信愈來愈多受過現代化教育的台灣公民難免會有諸多遺憾。畢竟,宗教與哲學應該要有更適當的場域來表現。

台灣的司法能不能獨立、進步,成為行政、立法之外的重要支柱,一要建立法制,二要靠人實踐。如果兩者都停留在「前現代」、甚至「反現代」,那這個國家的持續「退步」,就絕對無法推導出「原來是向前」這個超現實、反邏輯的結論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