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特偵組應否廢除,檢改會持反對立場,認為特偵組可以監督正副總統、五院院長及社會政經特權,貿然廢除只會令親痛仇快、自毀長城,讓亂臣賊子竊笑;以本關說案為例,已證明法務部長所掌握的檢察機關,面對政治力時相當脆弱,如檢察總長政治免疫力不足,應要求任期屆滿後不得接受其他政治任命或職位安排。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多次釋憲,獨立機關就其獨立權責部分,有權拒絕立法院調查,檢改會認為,檢察總長僅須就法律案及預算案到立院備詢,但立委卻以法律案審議為名,就個案質詢檢察總長,甚至由原特偵組調查對象,就該個案對總長質詢,媒體與人民也不明就裡地「看戲」,不知此舉如同議員被開罰單,卻在議會上質詢警察局長一樣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