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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古蹟林百貨店轉型文創百貨委託民間經營

太陽網/蔡振宇 2013.09.26 00:00
臺南市政府與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今日(9/26)上午於林百貨店舉行「市定古蹟原林百貨店(文創百貨)委託民間經營」簽約儀式,正式宣佈將由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營運權。市府將借重民間機構的創意、效率及專業經營能力,委託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市定古蹟原林百貨店。締約儀式由市長賴清德與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方治共同簽署投資契約,台南市多位文創業界人士也應邀出席見證。

文化局表示,市定古蹟原林百貨店從99年開始進行修復工程,歷時3年,投入工程經費8,000多萬。在進行修復工程的同時進行再利用的評估作業與先期規畫,決定將修復完成後的林百貨店轉型為文創百貨。後辦理徵求民間參與(以OT模式辦理),於今年7月、8月間順利選出最優申請人-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完成議約程序。依據契約規定,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包含裝修與營運期間,共有10年的經營權,若達契約所定經營良好的條件,可優先議約一次5年。同時為了符合在古蹟內經營文創百貨之需要,高青開發仍須增加諸如消防、無障礙等相關設施,其投入金額不得少於2,775萬元。

文化局進一步指出,將古蹟再利用為文創百貨,在國內是一項創舉。林百貨店於1932年開幕時,即為當時臺南商業繁華的象徵,修復後的林百貨店再度以文創百貨的面目重新營業,不僅可使老古蹟得以延續新生命,同時可以提供臺南文創產業一個展售、行銷、推廣的管道,兼顧產業與文化的均衡發展。未來林百貨店若能順利連結周邊孔廟文化園區、赤崁樓、臺灣文學館以及籌備中的臺南市美術館等著名景點,對於臺南文化觀光可望具有相當程度的助益。

高青開發何方治董事長表示,未來作為林百貨店迎賓入口的一樓,將以在地知名品牌及臺南各區特色伴手禮;二、三樓則將展售文創及設計產品;四樓規劃為講堂、書店、咖啡及藝文空間;五樓為餐廳;六樓為觀景台並販售紀念商品。今天的簽約儀式上,賴清德市長也將一面仿古再製的原林百貨店店旗,授贈給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象徵不同時代之間的連結與傳承。高青開發表示,該旗幟將於今年12月5日林百貨店開幕81周年紀念時重新升起,象徵林百貨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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