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9/262.發生緣由:本公司應中國信託綜合證券邀請將於102年09月26日舉辦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3號22樓 中國信託總行大樓(3)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簡介、營運現況及運營成果(4)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