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9/252.公司名稱: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9月25日第557次委員會議通過,許可本公司經營新北市全區有線廣播電視業務之籌設資格。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