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富驛:代子公司台灣富驛公告與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任契約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2/09/2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9/24至專案工程興建完成日止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富驛酒店(股)公司與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公司簽訂委任契約書,將提供該公司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工程專案於興建階段之相關規劃諮詢服務。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未來業務、財務有正面效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建立合作關係,提升雙方營運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