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全實業:本公司代子公司盛龍紡織(惠州)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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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2/09/2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同樂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25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625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625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251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1)公司名稱:歌蘭興業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13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317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50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767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782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5545.計息方式:年利率6%6.還款之:(1)條件:可分次償還,並可提前還款。(2)日期:103年9月24日(含)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852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1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董事會決議日與實際貸款日之時間點影響,故資金貸與他人之公告金額部份重疊致歌蘭公司產生短暫超限情形,待至實際貸款日,其貸與歌蘭公司實際資金貸與餘額為53174仟元即符合限額規定並無超限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