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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帆:本公司102年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24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131,444,000元,消除已發行股份13,144,400股,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941號函申報生效;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9月10日證櫃監字第1020022832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換發新股自民國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2年10月17日起至102年10月30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減資前普通股:總數為65,72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57,220,000元。(二)減資後普通股:總數為52,577,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25,776,000元。﹙三) 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比例為20%,每仟股銷除200股。(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五)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2年10月25日開始換發,換發方式如下:(一)由於本公司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本次減資後上櫃掛牌買賣之新股計52,577,600股,亦採用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前往來往證券商開立帳戶,以利辦理登錄及交付作業。(二)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相關事宜。(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新股上櫃買賣,股東免辦理任何手續。(四)換發地點: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2年10月30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低於(或等於)匯費或郵資時,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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