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治國今天參加金融研訓院所舉辦「專案融資於推動公共建設之實務運用趨勢研究研討會」致詞時,作以上表示。
毛治國表示,融資者(銀行)要有能力判斷公共建設案件未來的現金流,這是關鍵能力,而這個瓶頸不能夠突破,很難推動BOT案件。
毛治國舉高鐵的案例,嚴格來說,這是半吊子的BOT案,不應該涉及政府保證、政府強制收買的方案,應由銀行自行判斷未來的現金流,是否可以還得了錢。
他說,高鐵整體投資逾新台幣4500億元,台灣高鐵公司至今已付給銀行約1100億元利息。
民國99年前高鐵的平均利息為4%多,甚至有些銀行的利息還高達8%,毛治國在民國99年介入,利息降至1.8%左右。他指出,在民國99年台灣高鐵已經付了700多億元;99年之後付了300多億元。
毛治國指出,高鐵的現金流僅只有平衡還債,還不能給股東股息,若要給股東股息就要延長營運期。高鐵要BOT時,當時提出獲利展望,每天運量預測約有18萬人,但是至今平均每天約13萬人。
毛治國說,公共建設的風險評估很重要,除了興建期的風險,還有營運期的風險,他指出,公共建設蓋完營運不良,會造成公眾不便,因此公共建設需要制定更多遊戲規則,來處理風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