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頭條~財產沒收 薄熙來無期刑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案22日在山東濟南中等法院宣判,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薄熙來極可能提出上訴,但最遲得在10月 9日前向濟南中院或山東省高院提出。

濟南中院負責薄案的審判長王旭光昨天宣讀判決書,法院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 1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7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聯合報~2013年 9月23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