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紀律委員會由每會期選出的各委員會召委組織,組成16名委員,其中8人任召委,紀律委員會召委按月輪值。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秉叡上午受訪表示,希望紀律委員會能給當事人足夠說明時間,並公開透明審理,讓媒體全程實況轉播。
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說,站在黨團立場,當然希望秉公處理;至於是否讓媒體全程轉播?他認為還不一定,這要視紀律委員會委員決議。
擬角逐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表示,紀律委員會如何審查之後會再決定。
擬角逐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的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說,紀律委員會審查須公開、透明,才能有社會公信力。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9月6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時任法務部長的曾勇夫、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指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在柯建銘全民電通案獲判無罪後,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
立委行為法規定,立委不得受託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遊說;違反規定者,由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紀律委員會可按情節輕重,罰立委口頭道歉、書面道歉、停止出席院會4次至8次或經出席院會委員2/3以上同意,可停權3個月到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