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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慰問金每年調整 預留政策買票

自由時報/ 2013.09.2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曾韋禎、陳彥廷/台北報導〕退休軍公教還有年終慰問金可領,去年引發社會強烈抨擊,朝野立委均要求檢討,行政院本月公佈「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明定月退俸二萬元以下、因公傷殘等退休人員可領年慰金,並另附加但書,「二萬元數額得參酌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等變動情形,於當年度四月底前公告調整」。

發放對象 新增一類

另經軍方爭取,發放對象還新增「派赴作戰或危險(含港澳)地區執行情報任務被難,經國防部註記有案,獲釋返台定居辦理退除役後,支領退休俸人員」。

對此,去年對年終慰問金開出第一砲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批評,這是預留政策買票的空間,人民不會接受。她指出,現在領取年慰金的標準,已遠比中低收入戶寬鬆許多,沒有擴大的空間,若要調整發放標準,也只能愈調愈嚴格。

管碧玲認為,在馬英九、江宜樺支持度愈低的時候,就愈有可能透過政策買票去強化自己的固有支持者。

台聯立委許忠信也說,年終慰問金有慰問的性質,就該從其生活實況去考核,而非與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等一般性條件去連結,行政院留一個可以去操弄的空間,不符民意期待。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認為,當初立法院的決議是要將年終慰問金法制化,行政院應擬訂法案後送交立法院審議,如今行政院卻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逕自公告,他「不贊成這樣的作法」。但廖支持年慰金可依相關經濟指標每年調整,且不要以二萬元為限。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也指出,行政院貿然用一個辦法來發放年終慰問金,「其實是違法的!」另外,就算立法院同意發放辦法,也只能權宜性地針對今年的問題來處理,但行政院擬訂得看起來好像要實施十年、二十年,還提到隨物價調整等,十分可笑。

管碧玲去年十月在立法院總質詢公開質問,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免工作卻可領取「年終慰問金」,一年耗費國庫兩百多億餘元,違反公平正義,之後引起社會檢討聲浪。

立法院今年一月審查本年度總預算案時,決議僅保留發放「弱勢」、「忠良」兩類人員,統刪一百一十.七億元,一○二年以後則應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行政院今年九月初根據立院決議,制定並公佈「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取代過去每年訂定的「注意事項」,明文規定年終慰問金一.五個月,每年春節前十天一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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