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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案將判 港媒:翻供無損證據

中央社/ 2013.09.19 00:00
(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案,將於22日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香港媒體今天引述大陸學者專家看法指出,薄熙來在庭審時翻供,無損證據效力。

濟南市中院從8月22日至26日對薄熙來案進行5天的審理,薄熙來對受賄、貪汙犯罪矢口否認,還推翻自白書和供詞;對濫用職權罪,僅承認自己有錯誤、負有責任,同樣不認罪。

香港大公網報導,從8月底至9月上旬,大陸政法系統最重要的4份報章,連續刊登一系列權威法學專家的文章,對薄案審判進行評析。

這4份報紙包括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檢察日報、人民公安報,分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的機關報。

撰文的學者包括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武漢大學教授莫洪憲等人。

樊崇義在「人民公安報」指出,薄熙來涉及的3罪,在證據上都已經構成完整的證明體系,排除了合理懷疑。薄熙來的辯解蒼白無力,沒有足夠證據支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在「法制日報」指出,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薄熙來雖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但不等於法庭不能定罪。

莫洪憲則在「人民法院報」分析,薄熙來在法庭上對前重慶公安局長、副市長王立軍的人格貶低「屬於孤證」,不足以推翻王立軍、薄谷開來證詞的真實性。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則在「檢察日報」上撰文指出,薄案庭審彰顯了訴訟程序公正,「也預示審判結果的實體公正」。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趙秉志在「法制日報」表示,相信薄案的審判會有力促進反腐敗和依法治國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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