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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為公告香港地區資產追索最新進度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8 00:00
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香港特別行政區上訴法庭2.事實發生日:102/09/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海外資產遭前財務長胡洪九等人掏空乙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法庭第一審於101年4月12日判決本公司勝訴,胡洪九等人對該判決提出上訴後,香港上訴法庭於今日宣判駁回胡洪九及相關被告的上訴。4.處理過程:民事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相關被告仍可對本件之訴訟結果向香港最終審法庭提出上訴,故取回資產之最終價值應待本案定讞並經精算後,始得確定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倘被告於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本公司將委任律師積極應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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