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姊洪慈庸、舅舅胡世和也到庭旁聽,胡世和在庭訊前表示,仲丘被送悔過,家屬認為決策可能是「由上而下」,且沈威志兩度召開「串證會議」,呼籲合議庭將沈收押進行調查;不過合議庭訊後將三人釋回,等候本月廿六日展開的連串交互詰問庭訊。
辯稱不知士官不可關禁閉
審判長劈頭就問沈威志「明知士官違反資通規定為申誡處分,並無悔過規定,為何批准洪仲丘送悔過處分?」沈威志表示,他絕非「明知」,依他事後所知,國軍從民國九十七年實施的資通安全懲處規定,乃至今年五月修訂的新規定,對士官懲處無明文規範,規定不夠周全。
沈威志表示,他事前不知道這項懲處案,更非他所發起,而是逐級簽核上來,通常簽呈為分級負責,他若無意見便會批可,該案批示簽呈時,他曾翻閱附件看了士評會會議紀錄、體檢表等,因送禁閉室並無BMI值的排除規定,他認為程序完備而簽可。
陳以人庭訊時也宣稱不知道義務役士官不能關禁閉,當時是人事士張佳雯宣達士官違紀得送悔過一至七日的規定,因為相信其專業,才合議做出悔過七日的決議。
針對洪仲丘被送悔過前曾傳兩封簡訊給沈威志,其中提及「我有輕微幽閉恐懼症」,沈威志指出,六月廿七日晚上十點多,收到洪傳來的兩封簡訊,翌日清晨簽核洪仲丘的悔過處分案簽呈時,發現是同一人,當下就將簡訊轉給政戰主任戴家有,下午也轉發給參謀主任張治偉,請兩人進行查處,當日下午四點多主動詢問兩人查處情形,戴轉述曾請旅部連輔導長吳翼竹詢問洪母,洪母表示兒子沒有類似病史,也沒有就醫紀錄,除此沒有其他申訴事項,才未繼續追問此事。
洪姊︰弟在家時 不喜關門窗
洪慈庸反駁說,她曾問過母親,母親表示從未接到部隊對此詢問,弟弟雖然無就醫紀錄及病史,但他在家時,不太喜歡關上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