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日報2.報導日期:102/09/173.報導內容:快閃記憶體IC廠擎泰(3555),近日股東會通過發行上限2億元私募可轉債案,今(17)日董事會將確立私募對象。市場臆測,擎泰原股東Kingston(金士頓)可能加碼入股,對此擎泰僅表示,私募對象將是與公司有上下游關係的世界級模組通路商。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上述,有關媒體報導純屬媒體自行臆測,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