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則說,他會「非常尊重」國民黨的通知,該怎樣就怎樣。
李登輝昨為國安密帳案出庭時,被問及此事,他訝異反問「不讓他參加?他(指王金平)應該還有國民黨(員)資格吧」,記者追問李,「會不會覺得他們(指國民黨)的做法很鴨霸 (台語,指霸道)?」李臉色沉重的表示「民主社會本來就要照民主制度來進行,不要被人家講,個人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有制度嘛!」
至於國民黨若拒不執行王金平的假處分案,法院應如何處置?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表示,若經王金平舉證國民黨怠忽執行,法院查證屬實,可依強制執行法一百廿八條,裁罰國民黨三萬至卅萬元怠金,可連續處罰。
不過,民執處也表示,此次假處分案的執行範圍限定於「使王繼續行使黨員權利」,王在中評會的黨職,並不在執行範圍內,法院無從過問。
針對如果國民黨堅持不讓王行使黨權,該怎麼辦?王金平的委任律師許英傑說,「不回答假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