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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外電系統故障 一級核能事件

中時電子報/李宗祐/台北報導 2013.09.17 00:00
核三廠2號機日前因安全系統備用電源161kV(千伏特)外電系統故障長達84天,台電卻渾然不知,核安管制燈號上個月宣告進入「低微安全顧慮」白燈警示。原子能委員會最近完成調查報告,以「增加運轉風險,違反安全規定」,依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列為「一級事件」。

原能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周源卿指出,這次異常事件被列為「一級事件」,最主要是因161kV外電系統故障84天期間,已對核電廠深度防禦造成威脅,可能影響反應爐安全系統正常運作。

恐影響安全系統運作

這起事件也是我國核電廠自民國92年3月核二廠1號機在大修期間吊運用過核燃料棒意外脫落,碰撞另外2束核燃料棒的異常事件後,近10年發生的又一起「一級事件」。

345kV和161kV兩套外電系統不但是核電廠發電供應各地用電的輸配電系統,在廠區正規電源系統故障時,也肩負核能機組安全系統運作緊急電源供應任務,被喻為預防爐心熔毀第一道安全防線。以345kV為主、161kV為輔,若兩套系統先後故障,緊急柴油發電機就會緊急啟動,確保安全系統正常運轉,協助反應爐安全停機。

但台電在今年4月進行核三廠2號機啟動變壓器例行檢修時,卻沒有設定重新啟動功能,導致161kV系統從4月8日到7月1日連續喪失功能長達84天。原能會調查,這段期間控制室監控系統雖然持續出現故障警示燈,但運轉員卻誤以為是啟動變壓器檢修過程造成的假訊號。直至檢修工程結束進行功能試測,才發現161kV系統真的喪失功能。

確定事件係人為疏失

原能會接獲台電通報後,除了在8月12日宣告核三廠2號機核安管制燈號從綠燈轉為白燈,進入「低微安全顧慮」警示,加強監管1年,並裁處4級違規以外,最近完成異常事件調查報告,也確定這起事件為人為疏失,「雖未造成實質影響,卻增加核運轉風險,明顯違反安全規定」,依為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列為第一級「異常警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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