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104人力銀行指控1111人力銀行工程部的4名員工,從民國91年間起非法侵入多家公司,進而取得帳號及密碼而登入104人力銀行網站,並下載求職者履歷8萬筆,依每筆資料新台幣186元計算,向1111人力銀行求償1488萬元。
判決指出,涉案4名員工已與104人力銀行和解,並賠償72萬元,也簽立道歉書。刑責部分,4名員工各被判刑6月確定,得易科罰金。1111人力銀行因違反公平交易法,被處150萬元罰鍰。
法院審理期間,1111人力銀行主張,涉案員工取得資料是只有代碼、姓名及電子郵件信箱等3項訊息,並沒有對方指控具有學歷、手機號碼等資料,其來源與對方公司無關。
判決書指出,經鑑定1111人力銀行所得利益應為2萬270筆履歷,每筆以140元計算,共計283萬7800元,扣除4名員工已賠的72萬元,認定須賠104人力銀行211萬780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