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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撤行政訴訟 法界看法兩極

自由時報/ 2013.09.1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王金平在民事訴訟首勝,另撤回行政法院假處分的聲請,是否仍保住立委資格及院長寶座,法界分兩派意見。有一派法官認為,王應買雙保險,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先凍結中央選委會送給立法院註銷函文的行政處分效力,否則仍可能喪失寶座;另一派法官則認為,北院裁定已可暫保王的立委資格,為避免行政法院出現不利裁定,王撤告是高招。

精通行政法的法官解釋,北院裁定王金平暫時有黨員資格,不代表他的立委資格還存在,中選會發函立法院註銷王的立委名籍,屬於「行政處分」,只要文到就生效,立法院沒有行政裁量權,應依規定註銷王的立委名籍。

一認應買雙保險 一認撤告是高招

法官說,中選會若要避免爭議,應重新發函立院要求暫緩註銷作業,若中選會不做這項動作,這紙行政處分仍屬有效,待確定後,王金平很難補救,中選會若未自行撤銷該行政處分,國民黨提出不分區的立委遞補名單時,中選會不能不處理,王金平若想確保立委資格,最好以中選會為對象,到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若獲法院裁准,王才可高枕無憂的打訴訟。

不過,另一派法官認為,王金平撤回行政訴訟反而才是高招,北院假處分案裁定王金平擁有黨員權利,雖然是「暫時處分」性質,但北院的法律見解認定王保有黨員權利,其立委、院長職務自然存在,中選會函請立法院將王的立委名籍註銷的行政處分就自始不生效力。

法官認為,這項裁定已讓王金平提出的「民事確認黨籍訴訟案」增添不少勝算,為了避免行政法院的裁定和地院出現相反結果,反而對本案官司產生不利影響,撤回假處分聲請案才是高招。

本週起,王金平將主持立法院開議,未來立院所做決議或通過的法案是否出現違法爭議,將是下一階段該觀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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