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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正視建築業的環境衝擊

立報/本報訊 2013.09.15 00:00
■謝和霖

地方政府為挹注財政收入,償還累累負債,同時為了地方派系或建商的利益,不惜假借公共利益之名推動區段徵收,粗暴徵收人民土地,這不公不義、惡形惡狀的行為,赤裸裸地呈現在苗栗大埔事件上。同時,政府為「彌補國家財政缺口」或「活化閒置土地」,大量標售「全民共有」的國有土地讓建商蓋豪宅,或者BOT給財團營利,如台東的美麗灣事件與日月潭的向山觀光旅館案。另外,都市更新政策,也成為房地產飆漲的推升動力。簡言之,目前政府的土地政策,已成為建商財團與地方派系逐利的幫手,過程中不僅違反社會公平正義,也帶來了巨大的環境衝擊。

建築業的環境衝擊必須受到正視。蓋一棟房子或進行任何營建工程,至少需要鋼筋、水泥和砂石。而光是生產或開採這幾項原料的行業所消耗的能源,就佔了我國能源總消耗量的10.6%,這還不計營建過程與運輸過程所消耗的能源。而製造鋼筋水泥所需的原料與燃料(如鐵礦、石灰石、砂石、煤礦)的開採,也是直接摧毀生態環境的兇手。

另外,在鋼筋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棄物。根據環保署統計,2012年度我國事業廢棄物總申報量為1,792.3萬噸,其中中鋼集團的水淬高爐石有289萬噸,再加上電弧爐煉鋼廠的氧化渣(86.8萬噸)、爐渣(41.4萬噸)、還原渣(23.8萬噸)、集塵灰或污泥(33.8萬噸),總共達474.8萬噸,約佔事廢總申報量的4分之1。若再加上營建過程產生的廢棄物,如營建混合物(108萬噸)、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22.2萬噸),則和建築業有關的廢棄物至少就有605萬噸,高達事廢總申報量的3分之1以上。雖然這些廢棄物大多可以再利用,但再利用的需求有限,當再利用的管制鬆散,這些大部份外觀類似土石方的廢棄物,就有可能成為有害廢棄物(如集塵灰)的載體,被填埋起來;或被非法棄置在農田山谷裡,污染我們的土壤與水源,衝擊我們的食品與飲用水安全。

於是,我們看到儘管空屋率與工業區閒置率居高不下,仍有許多良田被徵收或公私有地被變更地目,沃土被挖了起來,灌了漿、蓋了房子;同時為了蓋這些房子,有許多山丘被土石/礦物開採而削平,許多動植物棲地因而喪失;另外許多農地在不肖業者覬覦下,成了廢棄物的掩埋場,現在環保署更把目標投向海洋,要為這些廢棄物大力推動填海造陸。失去生態生產力的土地面積,不僅是那蓋起高樓的地基,還有許多位在我們看不見卻一直默默支持人類生存的地方。

唯一得利的,是建商財團與房地產投資者。這樣的經濟,是破壞性且失衡的經濟;而這般的土地政策,是道道地地的敗家政策,對不起先祖與子孫萬代。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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