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該案通過,北市府肯定列為重大『政績』;周邊住商房市物件賣方,也一定要隨之起舞。不過於此同時,我們卻要呼籲,主事者應開始正視,包含都市更新,乃至徵收私人土地(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皆然)時,所產生的「迫遷」現象及議題;再說白話些就是,這些因為推動更新改建,或因重大建設、都市改良而必須放棄原本私人居所或土地的人民,何去何從的問題。
或許有人會說,從推動都市更新成功的案例看,原住戶通常能夠利益均霑,土地及地上物被徵收的原始地主、屋主,也能得到若干補償費,或取得抵費或抵價地。
然而先看後者,到最後往往無法回到原居地。主因在於,這幾年無論重大建設徵收或市地重劃,幾乎都成為開發業者的最佳舞台,房價因此節節高漲,常使得這些取得補償金的原居者,買不起新蓋的房子。另外,如果是取回抵費或抵價地,往往也因為土地面積太小,無法自行重建,最後也必須處分(賣給建商或其他大地主)換現金,最後結果和直接拿補償金可說並無二致。
再回到都市更新,情況也算是類似;除非是小型更新或形同協議合建(重建),否則參與更新的原居民,往往也很難用類似或相同價格,買回原始居住地的新建房屋,等於必須移往他處,而這他處,經常就是房價更低、發展相對較差的所在。再看正義國宅案例,極可能多數目前的原居者,最後都無法搬回新建成的大樓繼續居住。
都市更新政策推動的重要精神之一,在於改善市民居住環境,但對於許多原居者來說,最後結果卻非如此;這正是都市社會學討論到的『士紳化現象』,也就是某些都市開發、改建行為,往往讓原本居者被迫遷到外圍發展較差處,取而代之的則是高收入階層,這樣的結果,平心而論,絕非社稷合諧發展所樂見。建議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市容改善的同時,應該要重視,並試圖改善這種原居主的『迫遷』現象才是。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