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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思家鄉事 』 系列報導(三)為偏鄉地區醫療資源不足請命

美麗島電子報/劉建國 2013.09.14 00:00
衛生福利部為健全急重症醫療照護網絡,自2012年起開始辦理「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由醫學中心支援急診與相關急重症之醫師人力,以協助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院,達成「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中的「急診」、「加護病房」、「腦中風」、「心血管」、「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等內容。另,衛福部也以點值保障偏遠及離島地區之醫院,使其具備較佳醫療提供能力,並加強提供醫療服務及社區預防保健。這些舉措能提升在地醫療服務資源與品質,增加民眾就醫之可近性,並把握病患生命之黃金時間,可見政府已重視並努力補闕偏鄉醫療資源不足之處,值得讚賞與肯定。

然以偏鄉在地實務的角度來評估,政府的努力尚有未逮之處,以筆者家鄉-雲林縣沿海鄉鎮論之,中央健康保險署將雲林縣共10個鄉鎮列為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北港醫療次區域除北港鎮外,其餘4鄉鎮皆列為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雖然地區人口為152,664人,未超出20萬人,但幅地為343.62平方公里,其單位面積人口數是次區域最低,表示人口稀疏,可近性差。每年到北港朝天宮進香參拜的信眾約5、6百萬人,廟宇如四湖參天宮、四湖海青宮(包公總廟)、口湖鄉的牽狀祭典,在農曆6、7月亦湧入數以萬計的流動人口。倘若此時發生重大意外,距離北港次區域以外的急救責任醫院車程皆需30分鐘以上,恐遠水救不了近火;況且有的急救醫院急診室已常出現壅塞情況,縱使及時轉送成功也可能耽誤急救時效,因此在地第一線責任醫院的急救與重症處理能力顯得十分重要。

另就台灣整體偏鄉醫療資源而論,筆者認為下列幾點是在評估偏鄉醫療資源時要列入考慮的重要指標,以免造成數據上的迷思而忽略了實際上真正偏鄉的醫療所需。茲將原因略述如下:

幅員廣闊、經濟弱勢、大眾運輸不便

過往對於醫療資源的充裕與否,政府均以每萬人人口數所分配的資源來作為評估的標準,乍看公平,但細究則隱藏著分配不均的狀況。偏鄉人口外移嚴重,是為地廣人稀。表二的數據顯示雲林縣醫療資源不足—每萬人口執業醫事人員/病床數,全國為110.78/69.01,雲林縣為81.35/56.33;平均每一執業醫師/護士服務之人口數,全國為499.5/169.4,雲林縣為711.7/224.93。如再考慮土地面積與人口分佈,雲林縣民不僅未有公平的就醫環境,就醫也十分不便。城市因人口密度高,有比鄉村更好、集中的醫療資源,鄉村民眾因經濟能力相對較都會區為差,大眾運輸也不便捷的情況下,往往須至疾病無法控制時,才尋求急診就醫。

人口老化、疾病特殊性、醫療知識不足

據研究指出, 65歲以上老人5、6成有慢性病,平均每人又有1.4種疾病,是非常需要醫院做全方位服務的一群,倘因急性照顧的缺乏與就醫的不可近性造成就醫時效的延誤,以致殘留較嚴重的後遺症,勢必使得家庭、社會、國家將付出更多的資源來做長期照顧。再者,鄉下地區也存在地下電台販賣藥物與密醫的問題,嚴重威脅民眾的健康與生命。

醫師與其他醫事人員招募不易

所有投保人的繳交健保費用都相同,但鄉下就醫者卻須付出較大的交通成本;再者鄉下醫療院所需支應更多的醫療成本,尤其是醫師、護理與其他醫事人員在招募困難的情形下必須付出更高的薪資成本,四大皆空的醫療危機在偏鄉早已發生。但是公部門對於護理人員的補助(除了離島外)卻是相同的。另外在沒有完整配套的情況下,就以提高醫療品質之名義修改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殊不知此舉衝擊偏鄉醫療環境、損害偏鄉民眾就醫的權利。

筆者基於上述情形,特利用立法院休會期間,邀集衛福部曾中明次長等與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林欣榮院長,假立法院召開「座談會」,傾聽在地醫療者的聲音,幾經折衝討論後終於獲致二項決議:

一、衛生福利部原則同意將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納入「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模式二方式)予以補助,金額約1,450萬元,儘速讓北港醫院能獲此奧援挹注,而得以提升腦中風急救中心至重度級能力,掌握病患30分鐘的急救黃金時間。提高重症病患存活品質,降低腦、心血管神經後遺症,使雲林沿海鄉鎮地區居民之健康、生命得到妥善照護。

二、對於偏鄉醫院的急診檢傷分類一、二級,其急診及ICU、住院等之健保給付,應保持每點支付金額為1元,由健保署先行試算評估,而於103年協商爭取醫院總額預算支應。當然,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亦應配合向醫院協會、區域醫院協會反應,務必於103協商總額時提出以共同爭取,為醫療資源相對不足的雲林沿海地區的急重症患者能有離島一樣的點值保障。

另外,筆者尚有一項建議—偏鄉護理人員嚴重缺額,因此,為紓解醫師與其他醫事人員招募不易之困境,建議請衛生福利部與內政部役政署協商,修訂「研究發展」定義,增列偏鄉醫事機構得屬於民間產業組內,讓服醫療役的一般替代役男及研發替代役的役男得回原任職偏鄉醫事機構服務,舒緩偏鄉醫療人員不足。

最後,對於以上所觀察到的議題,筆者將會盡最大的力量來幫助、改善雲林居民的就醫公平性與可近性,也希望藉此吸引更多有使命的醫師願意落腳雲林,為醫療資源相對不足的雲林沿海地區提供一流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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