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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科技:公告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元山二,代碼:62752)於民國102年10月28日屆滿三年並到期,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4 00:0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30929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31028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元山二)發行及轉換辦法及第十八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賣回權行使期限:自民國102年09月29日至102年10月28日止 (送達時始生效力,不得撤回。)逾期恕不受理。透過證券商 申請賣回者,配合集保公司作業於民國102年10月25日為最後 申請日。賣回行使申請書於送達時即生效且不撤回申請。二、債券賣回價款: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債券面額之 103.797%),將其持有之本公司債以現金贖回。三、債券賣回手續: 賣回之債權人,請於最後受理賣回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 102年10月25日)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 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債券賣回手續。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一、債券賣回之相關稅賦:1.國內個人或法人:利息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一律扣繳10%稅款。2.國外個人或法人:利息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一律扣繳15%稅款。二、補充保險費:國內個人:利息所得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 納補充保險辦法規定單筆給付金額達5,000元者,應 按規定扣取2%補充保險費。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已申請賣回者,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1月1日,將賣回價款 (扣除稅額及處理費)匯入債權人帳號。二、元山二於民國102年10月28日到期,將於民國102年10月29日 終止上櫃,依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 依債券面額現金一次償還,倘未於賣回期間申請賣回之債權 人,本公司訂於102年11月5日為到期還本日,屆時,將價款 (扣除稅額及處理費)匯入債權人帳號。三、以上價款之支付,如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本公司將開立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 貴債權人通訊地址。 為確保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扣繳憑單將另函寄發。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債券代碼:62752票面利率: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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