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上開公司102年9月13日減資換發股票公告申報書。
二、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現金減資換發股票。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102年10月5日起至102年10月14日止。
四、本次換發內容:本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計新台幣138,659,2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865,92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90,000,000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減少133.49826股(即每股退還股款1.3349826元)及每壹仟股換發新股票866.50174股。
五、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2年10月3日起至102年10月14日止。
六、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2年10月9日。(自102年10月15日起開始受理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七、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2年10月15日。
八、減資換發股票公告業於102年8月13日依公司法第252條、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