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重殘兒燒炭 兒死父判2年8月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上有年邁父母、下有重殘幼子,去年因經商失敗,家計陷入危機,今年2月14日晚意圖與重殘小孩燒炭同死,翌日凌晨3時陳男甦醒、小孩還有呼吸,陳再放木炭點燃,下午4時許陳再度醒來,小孩已中毒身亡,陳某怨嘆老天不讓他死,向警方自首,台中地院依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刑2年8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84年間生下一名極度重殘嬰兒,肢障、聽障、語障等多重障礙,小孩逐年長大(陳某另有4名兒子),生活重擔越來越重。

101年陳某經商失敗,欠下大筆債務,不但家人責難,財務陷入困頓,遂萌輕生念頭。今年農曆年間,父母與家人出遊,只留下他照顧殘兒。2月14日晚上買安眠藥及高粱酒,為小孩泡牛奶、摻入安眠藥,自己喝下高粱酒,在臥房密閉空間點燃木炭,環抱殘兒慢慢入眠。

2月15日凌晨3時許陳男醒來,發現自己與小孩都沒死,再把一包木炭點燃,喝下一大口高粱酒,再次入睡。當日下午4時許陳某醒來,發現小孩已斷氣,自己仍活著,既然老天不讓他死,拿起電話報警自首。

陳某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還有4子仍需撫養,犯案背景值得同情,依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