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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毓龍:洪仲丘案曾向旅長報告

中央社/ 2013.09.13 00:00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3日電)前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今天表示,他知道士官違反資安規定不能執行悔過處分,並向前政戰主任陳毅銘、旅長楊方漢口頭報告。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上午傳喚被告郭毓龍,以釐清洪仲丘送禁閉過程是否違反規定。

審判長在法庭中訊問禁閉室在以往處理的流程時,是否一定有公文、附件均完備後,才能對當事人進行禁閉處分。

郭毓龍表示,洪仲丘在送往禁閉室時的文件雖不完備,但依照規定如果有迫切性,3日內需補齊公文;但審判長問到,洪仲丘所屬的542旅事後是否補齊所有文件?郭毓龍回答「沒有」。

審判長再度確定洪仲丘確切執行禁閉的時間點,郭毓龍談到洪仲丘6月28日上午雖然已達禁閉室,但是在禁閉室的會客室填寫個人資料,下午才執行禁閉。

但審判長拿出桃園地檢署釐清洪案湮滅證據的案情中,所擷取的禁閉室影帶畫面,證實洪仲丘當天上午已經執行禁閉,並非郭毓龍所說的內容。

郭毓龍看到內容後,一時不知道要說什麼,一度呼氣、摸著下巴,最後向法官表示,因為當時「訊息混亂,還有其他事情要處理,記得不清楚」。

審判長問到郭毓龍是否對這部分還有爭執?郭毓龍表示不再爭執,默認洪仲丘在當天上午已執行禁閉。

郭毓龍表示,洪仲丘送禁閉雖然文件不齊備,但是依照部分文件,且有洪仲丘放棄申告的切結紀錄,所以依法辦理禁閉;而郭毓龍也談到,洪仲丘的體檢報告中,醫院並沒有記載洪仲丘有異常部分。

郭毓龍說,他知道士官違反資訊安全規定是不能執行悔過處分,雖然他在執行禁閉的文件上簽名,但是也曾向前政戰主任陳毅銘、前旅長楊方漢口頭報告,表示士官因此關禁閉與規定不合,但最後上級仍批可。

經近3小時訊問後,郭毓龍在結束庭訊後離去,郭毓龍從進入法庭到離開均戴口罩維持低調,對於媒體的發問,郭毓龍與委任律師也都三緘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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